上海一基金经理因“老鼠仓”被罚没超3000万元,10年市场禁入

红星资本局8月27日消息,8月26日,上海证监局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一起“老鼠仓”案。

上海一名80后基金经理张某,在任职的三年多时间里,指挥其配偶操作他人证券账户,和旗下管理的基金进行趋同交易,非法获利1566.26万元,最终被监管“没一罚一”,同时被禁入市场10年。


基金经理指挥配偶操作他人证券账户

非法获利1566.26万元

罚单显示,张某自2018年10月31日起担任上海某基金公司所管理的A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产品的投资决策等工作。2022年8月5日,张某卸任A基金的基金经理并从公司离职。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张某因职务便利知悉与A基金有关的投资决策、交易标的、交易时间等未公开信息。

也正是在管理A基金期间,张某控制另一个证券账户——“闫某”的广发证券账户,指挥其配偶刘某具体操作“闫某”广发证券账户进行相关下单交易。经查明,“闫某”广发证券账户买入沪深两市股票共656只,与A基金趋同买入股票393只,趋同买入股票只数占比59.91%,趋同买入金额6.66亿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59.80%,账户趋同买入盈利金额1566.26万元。

上海证监局认为,张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此后虽然张某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但监管不予采纳。

张某在陈述申辩意见中提出:一是对张某的首次询问谈话程序上存在瑕疵且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当排除该证据。二是认定张某控制“闫某”广发证券账户并指挥刘某进行下单交易的证据不足,未达到明显优势证明标准。三是“闫某”证券账户部分案涉股票在趋同交易期间之外也有交易,部分股票的趋同交易有更好的交易时机等,说明相关股票系刘某基于自身交易习惯及公开信息等自主决策买入,与张某无关。

经复核,监管认为:一是相关询问谈话程序合法合规,已由张某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张某在询问中对个别问题的解释不影响询问笔录的证据效力。二是张某控制“闫某”广发证券账户并指挥刘某进行下单交易这一事实,有张某提供的交易手机、银行卡以及相关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流水、张某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三是张某主张部分股票的趋同交易系刘某控制“闫某”证券账户自主决策操作,该申辩理由没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且不能合理解释客观存在的股票趋同交易情况。

被罚没超3000万元

禁入市场10年

上海证监局指出,张某作为基金经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持续时间长,违法所得金额大,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张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566.26万元、并处以1566.26万元罚款,合计罚没超3000万元。

同时,对张某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红星资本局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张某的任职时间与两年前在产品募集期内突然传出离职消息的华安基金张亮高度一致。

资料显示,张亮在华安基金担任基金经理的时间正是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在此期间他管理过一只公募基金“华安国企改革”,任职回报达到231.82%。此外,华安基金的注册地和办公地均在上海。


华安基金张亮管理的历任基金 截图自wind

2022年7月7日,张亮的新基金“华安品质甄选”正式发行,原定认购截止日期为同年7月22日。但几天后,有消息称张亮可能离职。2022年7月16日,华安基金发布提前结束募集公告称,将华安品质甄选的认购截止日提前至2022年7月15日。

2022年7月21日,华安基金公告称,为华安品质甄选增聘基金经理刘畅畅,与张亮共同管理。同年8月5日,华安基金再度公告称,张亮因个人原因离职,于当日卸任在管4只产品。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华安品质甄选,张亮在2022年还发行了两只新基金,分别是华安价值驱动一年持有、华安品质领先。

8月27日,红星资本局向华安基金求证此次“老鼠仓”涉案者是否为张亮,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红星新闻记者 蒋紫雯

编辑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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